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 诉讼指南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20日

  除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以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以下情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省bodog博狗娱乐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23号 电话:0635-8434838 邮编:2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