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人民法庭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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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14日 | ||
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沙镇人民法庭位于聊莘路之间的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镇政府驻地,系bodog博狗娱乐的派出法庭。在聊城市东昌府区、莘县与阳谷县三县交界之处,辖区3个乡镇分别是沙镇镇、侯营镇、道口铺街道办事处,236个行政村,21万人口,面积458平方公里。现有干警12人,其中,庭长1人,副庭长2人,执行员2人,书记员2人,辅助人员3人,法警2人。拥有本科学历的11人,大专学历的1人。法庭担负着辖区内民事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近年来,该法庭不忘初心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树立良好人民法庭形象,围绕审判、执行两大工作任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基层法庭感人的篇章。法庭先后在2005年被山东省高院评为“五化法庭”先进单位;2007年被聊城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08年被聊城市市委、市政府被评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2010年、2011年二次被聊城市授予“政法战线标兵单位”;2012年被聊城市政府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三零竞赛活动优秀单位”;2014年被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2016年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该法庭耿利同志被上级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刘龙启同志被区法院记“个人三等功”;有多名同志被上级组织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成绩的背后都是法庭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每个干警辛勤工作分不开的。翻开法庭的历史他们有说不完的故事。 故事一:“一帮就十三年,俺心里过意不去!” 该法庭庭长张强法官说:“我们一直树立把当事人当自己亲人的理念,努力把当事人的事情办好!”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张秀臣,男,68岁,现住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镇杨宇村。2003年张秀臣在张奎(化名)家正房下小便,被张奎家正房坠下的水泥檐板砸伤,导致张秀臣二级伤残,长年生活在病床上。每当与这位伤残者说起沙镇法庭时,他就有说不完的话:“是沙镇法庭给了我第二生命,没有他们的帮助,我这把骨头早埋在地里了!” 张秀臣受伤后,精神打击很大,自己不知道将来的日子怎么过。因为身体受伤后看病的费用不知找谁要,也没人过问。在这种情况下,2004年3月10日上午9点,家属用地排车推着他来到法庭,将一同干活的同事及房主张某告上法庭。负责立案的高法官接待了他。高法官见当事人是个高度伤残人,于是他又帮着当事人家属将当事人从地排车上背到立案室,拉过旁边的凳子让他们坐下。当时由于网络不好用,一时无法上网立案。高法官为了不让当事人张秀臣长时间在法庭等待只好先让他们把材料放到法庭,等上去网之后再立。待一切办好后,高法官又将当事人背回车上,直到送出法庭。 立案后,考虑到原告张秀臣的走路不便,负责审理的沙镇法庭谢法官主动去张秀臣家了解案情,并在其家中开庭审理。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张奎赔偿张秀臣医疗费等经济损失近49000元。 官司打赢后,由于张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庭按张秀臣的口头内容代张秀臣书写了申请执行书,立上执行案。 执行期间,执行人员把张奎仅有的一辆三马车进行了评估、拍卖,之后张奎再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了。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干警想申请人所想,急申请人所急,组织干警向张秀臣捐款2000元,执行干警还多次向上级汇报张秀臣的实际困难情况。政法部门和上级法院曾9次向张秀臣提供救济金29000元。2010年,法庭还给张秀臣每月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贫困人员救济补助金100多元,2016年春节前法庭又一次性给张秀臣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当张秀臣从法庭执行人员手中接过救助金时,双手紧紧地握着法庭张强庭长的手,久久不愿撒开,激动的说“你们一帮就十三年,俺心里过意不去,一定给你们送面锦旗!” 第二天,张秀臣在全家的陪伴下,由孩子推着来到法庭送来锦旗一面,上面写到“司法为民,服务周到”。 故事二:丈夫五次起诉要离婚,法官巧妙调解后撤诉了 该庭副庭长耿利法官说:“离婚案件是基层法庭最常见的案件,越是常见的案件,越要细心,不然出问题的往往是这些常见的案子。”“离婚案件中,有借开庭抢人的、有拿刀子打架的,还有想以死要挟法官的,想想真是惊心动魄。对待这样的案件法官必须有耐心,就象和面一样在揉面上多下功夫,等把面揉好的想吃馒头、花卷还是面条都由自己说了算。离婚案件要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思想工作做通了,想离想合也差不了”。耿法官还说:“我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审理的案件不下3000多件,最让我不能忘记的是一件起诉五次的离婚案。因为这件案子到我手里丈夫已经是第五次向法院起诉与妻子离婚了。” 原告侯某与被告李某都年近五十有余,三个孩子其中二个大孩是儿子,且都结婚生子成家立业,最小的是女孩个也在上大学。在外观人来看侯某与李某的家庭虽算不上最好的,也算得上上等家庭。丈夫在外是个包工头,年收入四十多万元,妻子在家种着十几亩年收入也三万多,儿子都有自己的工作,就是这样的家庭却经常矛盾不断。女人天性爱唠叨,让丈夫侯某烦恼不已。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丈夫就向法院提出与妻子离婚。结果丈夫心愈切,法院愈冷处理。第一次没判离,第二起诉还是没判离。第三次起诉妻子拿着药瓶上法庭,要当场要死给法官看。法官从平息矛盾着想还是没给判离。丈夫上诉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决。第四次起诉,侯某没能按时到庭开庭。法院又因原告不到庭为由依法驳回了侯某的诉讼。到这里为止这件离婚案件四次都没有让原告离成。 法官考虑原告与被告结婚多年,孩子都这么大了。就是因原告在外挣了点钱,才嫌被告唠叨,假若原告不在外挣钱,可能就不会提出与被告离婚。侯某虽然对法院的判决不如意,但法律有法律的规定,只好进行第五次起诉。立案后,案件分到耿法官手里。耿法官之前处理过原告的其他案子,对侯某的性格比较了解。 2011年1月23日,耿法官电话通知侯某来法庭一趟。侯某来到法庭之后,耿法官与侯某进行了长达2个小时的谈话,最后说的侯某改变了以前执意与妻子离婚的想法。侯某说:“我可以不离,但绝对不能让李某再影响我的业务工作”。为了让李某做到这一点,耿法官去了被告处4次与被告进行交谈。耿法官告诉被告:“于情,你既然不想离,就要想办法与丈夫和好,和好的前题是今后要改正对夫妻恩爱不利的言行。于理,法院三番五次不判你们离婚也是对你的同情,是想让你们和好,作为女人不要把男人管的太紧,那样不仅不利于夫妻和好,反而造成感情伤害。于法,只要你们没有离婚手续,就是合法的夫妻,现在不能在一起,百年之后,孩子也要把你们埋在一起。”就这样,耿法官后来又专门到原告所在的单位和原告的负责人交谈,让领导人采取高压政策协助法院做原告的工作。还把原、被告的子孙及儿媳妇叫到法庭,让孩子用亲情感化法、难以割舍法感化原告,另外,耿庭长还动用亲朋好友说和法,让亲朋好友做原告的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侯某思想开始有了新的转变,不得不重新考虑与家属的婚姻。最后,侯某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撤消对妻子离婚的诉讼请求。 当侯某的三个孩子得知父亲不再与母亲离婚时,特意用民间最高谢意方式来法庭给耿法官叩头,被耿法官急忙拉了起来。 这件离婚案件的解决,不但解决了侯某与李某的思想矛盾,成全了一个大家庭,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解决了一个家庭安全隐患。假若侯某不撤诉法院判离,李某真的喝药死亡,那样的后果,谁也不想看到。 故事三:父子十年不上门,法官调解化纠纷 该庭副庭长刘龙启法官说:“我从事审判工作三十多年,审理过3700多件案子,最有意思的是处理完一件棘手案子后心里的成就感。我曾经处理过一起父子十多年不上门赡养纠纷案,经过做工作最后父子和好,我心里美滋滋的”。 原告徐老汉和他的老伴张兰是东昌府区侯营一户村民,是一对生活困难的夫妻。徐老汉今年68岁,老伴张兰66岁。夫妻二人,虽然年纪不是很大,但身体一直不是很好,特别是老伴张兰从2011年7月到现在不到6年的时间里,因得乳腺癌接连住了8次院,除去新农合报销外,个人承担医疗费近9万元。徐老汉自已也有好几种老年病,虽没住过大医院,但附近乡镇医院也不断地去。也花了近不少钱。夫妻俩一生育有二儿一女,在他们有病或住院期间,大儿子徐德一直不“伸头”,既不承担医疗费,也不伺候老人,都是二儿子徐奎和闺女徐霞跑前跑后,承担全部医药费用和在病床前照应老人。开始,徐老汉与老伴都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没花很多的钱,找村里的干部调解调解,只要大儿子徐德拿点钱也就算了。结果徐德不但不给还说自己身体也有病,一分钱没有。村干部调解没能调解成。 随着徐老汉和老伴住院的次数越来越多,看病住院花的费用也越来越多,再让另处二个子女承担,徐老汉及老伴感觉过意不去。2015年10月9日徐老汉夫妻俩一张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1、三子女均摊已花费的医药费及护理期间的费用;2、今后老人生活中所需花费由三人均摊并且每人每月提前给付1000元钱,用于张兰护理期间的费用。 立案后,刘法官通过了解得知:徐老汉夫妻与大儿子的矛盾并不是现在就有,而始于十多年前,从被告徐德有了孩子起就有了矛盾。徐德想让老人帮助自己看孩子,结果徐老汉因为自己有地需要种,再加上徐德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要上学,花费也大。徐老汉就把看孩子的事给推了出去。从此之后,徐德感到老人不尽情义,父子之间开始产生矛盾。后来,在徐德妹妹和弟弟结婚有事的时候,徐德冷若外人,不管不问。老二徐奎结婚有了孩子之后,徐老汉又整天看老二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徐德夫妻更觉得老人对自己不公,同样的儿子有偏有向,并发誓要与老人断绝父子关系,老人有病有灾自己不拿一分钱,不伺候半天。所以后来,徐老汉夫妻有病给徐德要钱,徐德真的一分不给老人。徐老汉一气之下让人替自己写了父子断交的字据,其内容为:“我没有徐德这个儿子,我活着他不赡养,我死后不许他发丧继承我的遗产”。就这样,父子积下的怨恨越来越深。十几年下来,父子俩谁也不理谁,谁也不上谁折门。 刘法官了解到案情真相后,没有急于给被告拿法律知识上纲上线,而是与被告一道分析老人当年为什么会那样做?在那个年代做的初衷是什么?而后,又分析后来的事情,弟弟比老大小10岁,弟弟的孩子出生之后,老人都50多岁了,家庭负担较少,轻闲时看看孩子这是必然的。 刘法官通过与被告徐德推心置腹的交谈,被告渐渐意识到自己的不对。接着法官又从法律的角度对被告讲,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任何人不能改变。最后,又从社会道德的角度分析,认为不孝敬老人在社会上也会遭到世人的唾弃等等。经过刘法官情、理、法耐心地做工作,被告意识到自己以前的想法、做法是不对的,感到不管老人以前对自己怎样,不赡养老人,老人有病不拿钱,不伺候都是错误的。 刘法官在做完被告的工作之后,又同原告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并指出原告在处理父子爷们之间事情的不足,劝说原告放下当老人的架子,主动向孩子承认过去说不让徐德赡养的字据是气话,并不是自己的真实想法,让老大徐德能够理解自己是在气头上说的话,征求孩子的谅解,进一步从心里上让孩子接受赡养老人的现实。原告徐老汉夫妇接受了法官的善意提醒,主动向孩子承认了自己在做事方面的不足,并说写条都是气话。 就这样,十多年不来往的父子,经过刘法官真心开导和耐心说服,父与子相互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在法官面前当场自愿达成协议:1、被告徐德给付原告徐老汉看病的医疗费三分之一17000元钱,于第二天付清;2、被告徐德付给原告张兰护理费26000元,于当月底付清。3、今后原告看病治疗的花费由三被告均摊。4、三被告每月付给原告张兰护理费800元,于每月的1日过付。 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儿女们搀扶着老人离开了法庭。刘法官望着渐行渐远的一家人,心中顿觉一种暖意,一种成就感,美滋滋的,因为自己所做的是一件最崇高的事情。 故事四:去猪圈里执行 在法庭有两位执行人员老李、老崔,他们年龄都50多岁了,都是从部队转业后分配到法庭的,干执行工作都十多年了。当人们问起执行中的那人那事时,别看他们平时不爱说话,这时候却有说不完的话语。 老李说:“法庭执行工作都是小案子,我在执行中牵过被执行人的牛,上过被执行人粮仓里搓过粮食,量过地,诉过墙、堵过路,几乎啥事都做,啥当事人都遇到过,有拿药瓶喝药的、有拿小绳上吊的,还有撞墙装死弄鬼的,真是五花八门”。 老崔深有感触的说:“平时人们都说执行难、执行难,不干不知道一干才知真难,执行中的酸甜苦辣太多了”。 那是2008年的一件借款纠纷案。王某是被执行人,因为王某哥哥去世后,王某继承了哥哥的遗产,结果哥哥欠李某的钱,李某找王某要,王某根本不理采这事。于是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王某偿还李某28000元钱及利息。王某不服上诉到聊城中级法院,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王某不履行法院判决。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开始没能查到王某的财产,申请人也没有向执行人员举报财产,案件一拖3年多没有进展。期间申请人经常上访,告状。为此案,法庭想了不少办法,终因无财产可执行而告终。 2013年5月26日,申请人举报被执行人王某有生猪近200头。于是,老李、老崔前去王某家察看实际情况,那个时候是炎热的夏天,离王某家还有200多米就闻到刺鼻的猪粪便味,苍蝇到处飞。两位执行人员来到王某养猪的老家,只见王某在老家的东侧空宅基地上养猪近120头,按当时价格这些猪卖了之后完全可以够还欠款的。老李、老崔开始做王某的思想工作,让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结果,王某就是不听,说啥也拿钱。 2013年7月15日上午10时,王某去沙镇镇给猪磨饲料,被强行拘传到法庭。在拘传的过程序中,王某拒不配合,极力反抗,竟把干警的衣服撕破,警车的门子踹坏。王某气焰很嚣张,鉴于王某这种抗拒执法的行为,对王某采取了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王某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不仅没起到教育改变的促进作用,反而认为:你们拘留我了,也别想再从我手里要到钱了。为此老李、老崔将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取证,鉴于王某家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的现实情况,决定依照法律规定对王某按有财产不履行法院判决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公安机关立案后,王某事实确凿,确实存在有财产拒不履行的行为,对王某实施了逮捕,王某在看守所羁押了10多天。就承受不住了,急忙让家人主动交钱履行法律义务,就这样,老赖再也赖不下去了,成功的执结了这起涉诉缠访多年了案子。 故事后继:基层法庭是一个小小的群体,不仅有法官、执行人员,还有书记员小李、小张、小贺,还有法警程鑫、高大龙,还有陪审员老杜等等,他们每个人每天都对案件亲力亲为,每个人都在辅助法官办案过程中感受颇深,都在诉说着自己的故事,可以相信他们每个人的故事都是感人的,都是在践行着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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